南通市区专项整治废品收购点 居民密集区禁设站点

    南通市区废品收购站点的布点、管理、规范和环境卫生,与居民的生活质量密切相关。去年以来,“市长信箱”接到的关于废品回收站点环境质量卫生和无证经营的投诉举报有数十件。16日召开的市区废品收购站点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明确了本月开始的整治行动方案。工商、城管、公安、国土等多部门联手出击,坚决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非法废品收购站;对于证照齐全、合法的站点,迅速改变面貌,达到整治标准,杜绝二次污染,同时进一步优化站点布局,有条件的合法废旧站点逐步迁移至规划点。

    据了解,目前,南通市区共有废品回收站点1126家,其中无照经营300家,有照待规范826家。按照整治标准,在居民密集区、铁路沿线、河道水系、金属冶炼加工企业、军事禁区周边地区;电力设施保护区;国道、省道两侧500米以及市、区、街主干道两侧300米内区域都不得设置废品收购站点。站点必须有适应经营需要的废品回收、加工处理设施设备,包括消防设施、上下水设施、仓储设备等。收购的废品要分类放置,封闭仓储。从事废品回收再加工的经营户,生产经营场地内严禁设置集体员工宿舍。从事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的站点需依法建立登记台账。站点牌匾要规范,门面整洁,卫生达标,废水收集后排入附近排污管网,无管网的,将污水收集并经沉淀处理后就近排放。站点内外无违章搭建,无产生二次污染等现象。

    根据安排,5月20日~5月30日为自查自改阶段。各区政府(管委会)督促街道、社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组织人员上门宣传、教育,劝说无证照业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停业关闭;引导合法废品收购站点按整治标准进行整改。5月30日~6月2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多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无营业执照从事废品收购的,依法予以取缔;对有营业执照超越经营范围从事废品收购活动或影响市容环境的废品收购点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